第七十九回 勘判李吉之死罪

作者:钱塘散人
断云:
刁恶无情犯枉法,包公斩讫去奸民。
从前已谓长无事,自事刑条不顾情。
说话包公一日升厅,有一人告李吉在南门外打死人命。拯即差人前去勾唤李吉到来,当厅理问无辞,承认是实。包公乃令枷送入狱,根勘明白后,唤诸吏云:“李吉故肆杀人,合该死罪。”便令押赴法场。诸吏情知大罪合当申州理结,县属如何敢擅自结断?皆惊怕不敢说,包公不由吏说,亲写了案款,将李吉绑死,号令四门。于是刁恶敛首,百姓安生矣。

典籍推荐

本站部分内容源于互联网公开信息及用户分享,旨在提供便捷的汉语查询服务。如内容涉及版权或表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Copyright © 2013-2025 汉文智库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2

汉文智库是专业的汉语查询平台,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汉语词典、成语大全、近义词反义词、古诗词查询等服务。合作与反馈请联系QQ:283013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