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作者:杨伯峻
列子集释卷第二
黄帝第二
〔注〕稟生之质谓之性,得性之极谓之和;故应理处顺,则所適常通;任情背道,则遇物斯滯。〔解〕此明忘形养神,从玄、默以发真智。始其养也,则遗万有而內澄心;发其智,则化含生以外接物。故其初也,则斋心服形,不亲政事;其末篇也,则赞孔墨以济人焉。此其大旨。
黄帝即位十有五年,喜天下戴己,〔注〕隨世而喜耳。王叔岷曰:路史后记五注引「戴」上有「之」字,当从之。「喜天下之戴己」与下文「忧天下之不治」句法一律。艺文类聚十一引「戴」上亦有「之」字。养正命,〔注〕正当为性。俞樾曰:正当为生。古字生与性通,周官大司徒职「辨五地之物生」,杜子春读生为性,是其例也。列子原文本作「养生命」,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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