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挑菜

作者:周密
二月一日,谓之“中和节”,唐人最重,今惟作假,及进单罗御服,百官服单罗公裳而已。二日,宫中排办挑菜御宴。先是,内苑预备朱绿花斛,下以罗帛作小卷,书品目于上,系以红丝,上植生菜、荠花诸品。俟宴酬乐作,自中殿以次,各以金篦挑之。后妃、皇子、贵主、婕妤及都知等,皆有赏无罚。以次每斛十号,五红字为赏,五黑字为罚。上赏则成号真珠、玉柸、金器、北珠、篦环、珠翠、领抹,次亦铤银、酒器、冠镯、翠花、缎帛、龙涎、御扇、笔墨、官窑、定器之类。罚则舞唱、吟诗、念佛、饮冷水、吃生姜之类。用此以资戏笑。王宫贵邸,亦多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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