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明本笫二

作者:不著撰人
夫所谓本者,无为之为心也。形骸依之以立也,其为常而不殆也,如火之可用以焚,不可夺其炎也;如水之可用以润,不可夺其湿也。取之不有,忘之不无,动之则察秋毫之形、审蚊蚋之音,静之则不见丘山。不闻雷霆;大之可以包天壤,细之可以入眉睫。惚惚恍恍,不来不往;希希夷夷,不盈不亏。巢由之隐、园绮之遁,专其根而独善也。尧授舜、舜授禹、禹授启、汤放桀、武王伐纣,张其机而兼济也。明之者可藏则藏,可行则行,应物立事,旷乎无情;昧之者嗜欲是驰,耳目是随,终日忘用,不识不知。孰能照以无滞之光,委以自然之和,则无名之元,见乎无见之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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