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梁氏女

作者:闲斋氏
陕西白水县村民,其妻死,遗一子一女,皆六七岁,民复娶同村梁氏女为继室。梁少艾,民为所惑,于是日虐子女,击刺熨烙,体无完肤,民不能庇。民力食者,每戴星入市趁墟,梁早起炊饭。际夏月,窗牖不闭,觉窗外有人,凭窗向内而叹。梁仰视,见一妇人,蹙眉黄颡,满面流泪。梁惊悸发狂,自批其颊,邻人环救,梁大骂:“淫婢,奈何毒如蛇蝎,残我儿女?”众始悟为前妇之鬼所附。急灌以朱砂,愈时始定。遂自此病癫,往往自褪其衣,令儿女极力挞之,方以为快;或引锥自刺,遍身流血,尚不满意。一日,乃烧火箸,自烙其阴,深入八寸,大叫“快活”而死。白水令邱公理此案,尝为先君述之。兰岩曰:荼毒子女,终罹惨报,天心岂或爽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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