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丁志卷二十 朱承议
作者:洪迈南丰朱氏之祖轼、字器之.就馆于村墅.尝告归邑居.中道如厕.见一农夫自缢.而气未绝.急呼傍近人.共救解之.既得活.询其故.曰、负租坐系负不能输.虽幸责任给限.竟无以自脱.至于就死.岂他所欲哉.问所负几何.曰、得数千钱便了.特无所从出.朱随身赍挟.谨有此数.悉与之.不告姓名而行.岁夕无以祭神.亦不悔也.后以累举恩.至承议郎.生五子.京至国子司业.彦终待制.褒为郎官.襄至郡守.皆知名当世.朱公清健康宁.及见诸子达官.享甘旨.年八十有余乃卒.里中人至今能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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