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丁志卷十二 陈十四父子

作者:洪迈
赣州兴国县村民陈十四.事母极不孝.尝因邻人忿争.密与妻谋.牵其母使出斗.母久病瞽且老不能堪.捽拽颠仆.至于死.遂告于县.诬云为邻所殴杀.里巷及其妹共证为不然.县执陈系狱.未及正刑而毙.时干道六年也.后三年.陈妻度溪视女.遭震雷击死于水中.厥子闻之.奔至溪旁.采长藤入水缠母尸.挽而上之.岸上人劝以身负.不肯听.雷复震一声.亦击死.其家遂绝.知县穆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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