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丁志卷八 雷击王四
作者:洪迈临川县后溪民王四.事父不孝.常加殴击.父欲诉于官.每为族人劝止.干道六年六月.又如是.父不胜忿.走诣县自列.王四者持二百钱.遮道与之.曰.以是为投状费.盖言其无所畏惮也.父行未半里.大雷雨忽作.急避于旁舍.雨止而出.闻恶子已震死.趍视之.二百钱乃在其胁下皮内.与血肉相连.父探怀中所携.已失矣.
本站部分内容源于互联网公开信息及用户分享,旨在提供便捷的汉语查询服务。如内容涉及版权或表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Copyright © 2013-2025 汉文智库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2
汉文智库是专业的汉语查询平台,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汉语词典、成语大全、近义词反义词、古诗词查询等服务。合作与反馈请联系QQ:283013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