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丁志卷二 李元礼

作者:洪迈
福州福清人李元礼.绍兴二十六年.为漳州龙溪主簿.摄尉事.获强盗六人.在法七人则应改京秩.李命弓手冥搜一民以充数.皆以赃满论死.李得承务郎.财受告.便见冤死者立于前.悒悒不乐.方调官临安.同邸者扣其故.颇自言如此.亟注泉州同安县以归.束担出城.鬼随之不置.仅行十里.宿龙山邸中.是夜暴卒.此卷皆王稚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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