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丙志卷九 郑氏犬

作者:洪迈
福州人奉议郎郑某.宣和中知乐平县.自乡里携一犬来.常时驯扰不噬人.邑有贩妇.以卖花粉之属为业.出入县舍.郑氏甚重之.尝白昼入堂.犬迎啮其乳.仆地几死.郑叱家童缚犬.念其远至.不忍杀.持以与报本寺僧.是夜郑被盗.后半月捕得鞫之.乃此妇为囊橐导贼至.始悟犬之灵识.复呼以归.僧德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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