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乙志卷九 二盗自死

作者:洪迈
族弟、爟.绍兴十八年.为坑冶司检踏官.自鄱阳如信州.与县小胥某偕行.至余干.族人为尉.以酒肴犒从者.小胥空腹饮数杯.醉不能起.爟先行.待之终日不至.越三日、遣一介还.缘道访之不得.胥有端砚甚大.酷爱之.常置腰间.是日乘醉行.有两人视其腰下.疑为白金也.杀之.探其物非是.乃束以菅荐.投诸江.略无一人知者.明年.二盗共在一处.白昼扰扰.如与人争辩状.自言曰.曩实误杀汝.吾过矣.为傍人说去年事.归及家皆死.

典籍推荐

本站部分内容源于互联网公开信息及用户分享,旨在提供便捷的汉语查询服务。如内容涉及版权或表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Copyright © 2013-2025 汉文智库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2

汉文智库是专业的汉语查询平台,致力于提供权威、准确的汉语词典、成语大全、近义词反义词、古诗词查询等服务。合作与反馈请联系QQ:283013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