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乙志卷五 宋固杀人报

作者:洪迈
成都人宋固.为县之文学.乡耆长有病者.困卧境上.时大观四年.朝廷方行安济法.若有病者.则里正当任责.固惮于闻官.诱令过双流县牛饮桥.觉病者怀中有所挟.搜之得银十余两.乃取之.而推堕其人桥下.戒其徒勿得言.居无何.复至前处.失脚堕水中死.其尸出下流五十里外沙碛中.与病者尸合.若相抱持者然.三事王时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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