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甲志卷十八 余待制
作者:洪迈福州余丞相.贵盛时.家藏金多.率以银百铤为一窖.以土坚覆之.砖蒙其上.余公死.其子待制日章.将买田.发其一窖.砖甓甃闭.了无少动.而白金乌有矣.郡有巫、居进酒岭.能通神.往扣焉.巫曰.公银本不失.但以徙土地祠宇.贻神之怒.故藏去耳.若能具牲酒谢过.且设醮作水陆.当可得.然须吾先往讲解之.许施银为香炉.及币帛之属.后三日宜复来询可否也.余氏如期往.巫曰.神许我矣.可归取之.然勿负约也.既归复掘地.则所窖宛然具在.始大叹异.即日赛神如巫言云.李季长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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