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甲志卷十三 郑氏女震
作者:洪迈婺州武义县郑亨仲资政.族中三女.从姊妹也.皆未适人.长者十八岁.次十四岁.次十二岁.绍兴二十四年二月六日.族有姻会.三女往观之.会罢.亲族相聚博戏.忽大雨震电.三女皆舍去.自便道小户欲还家.未至而火灭.共憩一小亭上.族人遣婢明灯视之.则皆仆地.其一已震死.裸卧雨中.衣服粘着柱间.其一体半焦.衣皆破碎.其一无所伤.扶归.明日方苏.问之.曰、方行次.忽满眼黑暗.无所睹.遂惊蹶如睡.他皆莫知也.身焦者数日方能言.亦不死.刘邦翰于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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