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甲志卷十二 六合县学
作者:洪迈真州六合县.自兵戈后.学舍焚燎无遗.诸生相与筑茅屋十数间以居.久之议欲迁徙.初邑有废寺.当群盗既息.一僧出力丐钱经营之.尝取石郊外.得两大石颇平.移置诸殿前之沟上若桥然.凡累年寺略成而主僧死.无有继者.县因即其宫为学.方聚工葺治.揭沟石去之.其阴大刻县学两字.莫知何岁月也.则此寺当为学校.疑若冥数云.县人崔嵓叔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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