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甲志卷八 梅三犬
作者:洪迈饶州东湖傍居民梅三者.绍兴二十年除夕.缚一牝犬欲杀.已刺血煮食.恍惚间不见.夜梦犬言曰.我犬也.被杀不辞.但欠君家犬子数未足.幸少宽我.梅许诺.明日自外归.恬然无所伤.乃复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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