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甲志卷七 罗巩阴谴
作者:洪迈罗巩者.南剑沙县人.大观中在太学.学有祠甚灵显.巩每以前程事.朝夕默祷.一夕神见梦曰.子已得罪阴闲.亟宜还乡.前程不须问也.巩平生操守鲜有过.愿告以获罪之由.神曰.子无他过.惟父母久不葬之故耳.巩曰.家有弟兄.罪独归巩.何也.神曰.以子习礼义为儒者.故任其咎.诸子碌碌.不足责也.巩既误悔.乃急束装遽归.乡人同舍者问之.以梦告.行未及家而卒.曹绩说.巩乃曹祖姑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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