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甲志卷六 福州两院灯
作者:洪迈福州左右司理院.每岁上元.必空狱设醮.因大张灯.以华靡相角.为一郡最盛处.旧皆取办僧寺.绍兴庚午.侍郎张公渊道作守.命毋扰僧徒.狱吏计无所出.耻不及曩岁.相率强为之.前一夕.左司理陈爟.梦朱衣吏著平上帻揖庭下.曰.设醮钱已符右院关取.明旦.有负万钱持书至.取而视.乃闽清令以助右院者.方送还次.群吏曰.今夕醮事.正苦乏使.留之何害.陈亦悟昨梦.乃自答令书.而取其金.醮筵之外.其费无余.是虽出于一时之误.然冥冥之中.盖先定矣.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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