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药石性同用异论

作者:徐大椿
一药有一药之性情功效,其药能治某病,古方中用之以治某病,此显而易见者。然一药不止一方用之,他方用之亦效何也?盖药之功用不止一端,在此方则取其此长,在彼方则取其彼长,真知其功效之实,自能曲中病情而得其力。迨至后世,一药所治之病愈多,而亦效者,盖古人尚未尽知之,后人屡试而后知。所以历代本草所注药性,较之神农本经所注功用增益数倍,盖以此也。但其中有当有不当,不若神农本草字字精切耳。又同一热药,而附子之热与干姜之热,迥乎不同;同一寒药,而石膏之寒与黄连之寒,迥乎不同。一或误用,祸害立至。盖古人用药之法,并不专取其寒热温凉补泻之性也。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色,或取其形,或取其所生之方,或取其嗜好之偏。其要似与病情之寒热温凉补泻若不相关,而投之反有神效,古方中如此者,不可枚举。学者必将神农本草,字字求其精义之所在,而参以仲景诸方,则圣人之精理,自能洞晓。而己之立方,亦必有奇思妙想,深入病机,而天下无难治之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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