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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分录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分录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分录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分录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分录

(1)存货清查结果核算的会计分录 

①审批前的会计分录 

(1)盘盈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XX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盘亏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X材料 

②审批后的会计分录 

(1)盘盈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2)盘亏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X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核算的会计分录 

①审批前的会计分录 

(1)盘盈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待处理财产损溢 

(2)盘亏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②审批后的会计分录 

(1) 盘盈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2)盘亏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X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应收应付款项清查结果核算的会计分录 

①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或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②对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资本公积

事业单位应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分录,上文已经为大家介绍清楚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更多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处理课程,请登录会计学习资料实操模块。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分录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分录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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