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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在异地如何预交税款?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在异地如何预交税款?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建筑工程在异地如何预交税款?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建筑工程在异地如何预交税款?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建筑工程在异地如何预交税款?答:带上以下资料去项目地的国税局办理预缴税款。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并盖公章;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分包不用提供该项)4、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无分包不用提供该项)5、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外地纳税人提供复印件)(以上所有表格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建筑工程预交税款的相关问题】:

本地建筑工程怎样预缴税款?答:根据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如某一般纳税人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是甲地,而项目所在地是乙地,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项目预结算800万元(含税),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按3%的征收率预交增值税,然后会机构所在地申报。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800÷(1+3%)×3%=23.30万元,同时交纳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3.30万元×7%=1.63万元教育费附加:23.30万元×3%=0.699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3.30万元=0.466万元回机构所在地申报:800÷(1+11%)×11%=79.28万元,假设进项税额为5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79.28-50=29.28万元,由于在项目所在地已经预交23.30万元,机构所在地应补交增值税:29.28-23.30=5.98万元机构所在地应交纳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98×7%=0.4186万元教育费附加:5.98×3%=0.1794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5.98×2%=0.1196搜索万元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建筑工程在异地如何预交税款?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建筑工程在异地如何预交税款?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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