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分录如何记录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分录如何记录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分录如何记录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分录如何记录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分录如何记录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分录如何记录,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会计资料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分录如何记录?

企业给职工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当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珐酬》第6条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给予的补偿,应计入当期费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珐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分录如何记录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分录如何记录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企业注销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 卷式发票与普通发票区别

· 认证不抵扣怎么做进项转出

· 单位股东公司的人员差旅费可以报销吗?

· 企业交残疾人基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 投标标费退回怎么做账?

·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有多个项目怎么设置

· 失控发票可以抵扣吗?

· 房租纳税单如何做账务处理?

· 去年的管理费用转进项税会计分录

· 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 异地临时销售在纳税方面有什么规定?

· 个人与公司签署承包协议税务风险有哪些?

· 境外所得税率差补税如何理解?

· ?房地产预收定金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 ?企业增资的分录怎么写

· 库存商品用于研发是否视同销售?怎么做账务处理?很有用的会计实务知识!赶紧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