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居民企业境内股权转让怎么征税?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对非居民企业境内股权转让怎么征税?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对非居民企业境内股权转让怎么征税?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对非居民企业境内股权转让怎么征税?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对非居民企业境内股权转让怎么征税
案 例
2003年3月香港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江苏省如东县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江苏省南通市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江苏省如东某发展投资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联合投资成立某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E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前,E公司股权结构为香港A公司股权占比60%,出资额8199万美元;B公司股权占比5%,出资额683.25万美元;C公司股权占比10%,出资额1366.5万美元;D公司股权占比25%,出资额3416.25万美元。
2011年3月28日A公司和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合同规定,B公司以人民币150700.8万元购买A公司持有的E公司50.1%的股权,B公司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40日内,向A公司支付人民币10000万作为定金,该定金作为首笔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本协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7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75350.4万元;剩余转让款分三年付清即2011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5070.08万元、2012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30140.16万元、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30140.16万元,上述分期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计息对应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从第三方了解到该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意愿后,南通市如东地方税务局即时派专人跟踪,了解股权转让过程及时提供涉税服务,解答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涉税问题,前后历经三个多月,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因此,A公司应于股权协议签订后并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后一次性确认股权转让所得,由受让方B公司一次性扣缴预提所得税。分期付款产生的孳息,则于每次支付时,扣缴相关税费。
对非居民企业境内股权转让怎么征税为会计学习资料整理,根据上文的解答内容,大家可以多思考一些问题,带着问题学习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以上便是用友软件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对非居民企业境内股权转让怎么征税?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对非居民企业境内股权转让怎么征税?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