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辩别这样发票的真伪?
税法实务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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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单位采购外地货物,但供应商没有提供他本单位的增值税发票,而是另一个单位的发票,如何辩别这样发票的真伪?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文件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一)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
(二)私售、倒买倒卖发票;
(三)贩运、窝藏假发票;
(四)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
(五)盗取(用)发票;
(六)其他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所以对于借用的发票无论真伪都不能做为合法的记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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