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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填报

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以下简称《附列资料(四)》)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用于填报加计抵减额.

具体来说,这一栏次的填写应分为三步.

第一步:填写1~4列,计算出本期可抵减额.

第二步:填报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

值得关注的是,在填报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栏次时,若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则第5列=第4列;若第4列≥主表第11栏-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第18栏;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第三步:计算第6列"期末余额"栏次.

过渡到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减额".其中,"实际抵减额"对应《附列资料(四)》的第5列.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上体现加计抵减额?

为落实加计抵减政策,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额体现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栏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填报,附表四和主表都是需要填写的,会计实务大全网小编在上文已经一一列举了,我们再找到相应的数据之后按照要求依次填入表中就可以了,以上就是全部的内容了,如果有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实务大全网的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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