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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也就是说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部分转入相关成本。其会计分录为:

1、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之前是: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上文中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的税务知识由会计税务网收集整理,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的会计税务处理,有助于税务会计和税法实操会计处理及企业日常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