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定
(宋代)(1112—1170)豫章新吴人,字应可,一作信可。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为湖南安抚司属官,协平土人起事,自不言功。除永州军事判官,迁知湘潭县,终知随县。有诗名。

(1112—1170)豫章新吴人,字应可,一作信可。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为湖南安抚司属官,协平土人起事,自不言功。除永州军事判官,迁知湘潭县,终知随县。有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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