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实务 > 税法实务 > 2015-2016公益性群众团体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2015-2016公益性群众团体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度、2016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15年度、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上文中关于2015-2016公益性群众团体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税务知识由会计税务网收集整理,涉及2015-2016公益性群众团体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会计税务处理,有助于税务会计和税法实操会计处理及企业日常税务筹划。